热线电话:17778124896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主营:房屋**,土地征收,行政强拆,民商事代理

商铺首页 > 新闻动态 > 郫县厂房-厂房***补偿合同-厂房***土地补偿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7
企业等级: 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 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 北京 北京
联系卖家: 拆迁律师 先生   QQ在线咨询12456347
手机号码: 17778124896
公司官网: www.jklst.com
公司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郫县厂房-厂房***补偿合同-厂房***土地补偿

发布时间:2019-12-21 21:32:56        

厂房











一、什么是***补偿?

***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厂房租赁***补偿,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民主决策、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二、***补偿范围有哪些?

1、***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补偿方式分为***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三种方式。(可以任选一项)

2、***集体土地住宅房屋,***人还应当给予被***人搬迁补助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1)、搬迁补助费(含电话、有线电视、空调、水表、电表、家电家私等搬迁涉及的一切搬迁费用)

(2)、临时安置补助费

3、其他构筑物***补偿

4、零星青苗、果、竹、木等作物的补偿

5、未列入补偿项目、标准,但******、***或有关政策规定应予补偿的,由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进行价格认证后予以补偿。(可有可无的,具体看当地的***补偿标准)


厂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郫县厂房,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依法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根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终裁决。批复就属于以上***规定的情形。

关于批复是否具有可诉性的问题,厂房***土地补偿,各地方和院目前还没有一致结论,租用厂房***补偿,作为***律师,我们还会持续关注我国立法工作细化方面的规定,在我国法制体系的系统化和规范化进程中尽一份绵薄之力。

昨天,我们一问一答栏目开办了第十期,经过大家的踊跃参与和积极,我们统计出了的问题:***补偿太低,我该怎么争取?


郫县厂房-厂房***补偿合同-厂房***土地补偿由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www.jklst.com)是北京 朝阳区 ,***服务的翘楚,多年来,公司贯彻执行科学管理、创新发展、诚实守信的方针,满足客户需求。在北京京坤***携全体员工热情欢迎各界人士垂询洽谈,共创北京京坤更加美好的未来。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304108043@qq.com
  • 拆迁律师先生 QQ在线咨询12456347
  • 手机:17778124896
  • 联系我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上看到的!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商铺|诚信档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电话:17778124896传真:010-67802920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产品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产品网联系,如查证属实,产品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产品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304108043@qq.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

商铺首页 | 公司概况 | 供应信息 | 新闻动态 | 诚信档案 | 联系我们 |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3382208 传真:010-67802920 联系人:拆迁律师 17778124896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主营产品:房屋**,土地征收,行政强拆,民商事代理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产品网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商盟客服

您好,欢迎莅临北京京坤,欢迎咨询...